2016-11-01 13:05 人閱讀 來源:未知
承包工程,結算工錢,本來是件平常事兒,可是菏澤的小徐卻因承包工程款糾紛,情緒沖動,和人打架,致人輕傷,現已被青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2015年6月,菏澤的小伙子小徐經人介紹,與鄉親們合伙,來到青州市云門山街辦的一處建筑工地,承包了該工地的內外墻涂刷工程。2016年5月,工程基本完工。6月24日,小徐找到工程方經理老王,要求結算工程款。王經理以工程尚未結束。也沒有驗收為理由,暫時支付了80%的款項,并答應余款將陸續支付。于是小徐離開青州工地,轉戰泰安繼續干活。
8月20日,小徐與工友回到青州,再次找到王經理討要剩余的工程款2萬元。王經理告訴小徐,經過驗收,他們干的活存在部分瑕疵,需要他們修復,待修復合格后,再支付余款。聽了王經理的說法,小徐覺得是工地方故意找茬,與王經理爭吵起來,爭吵中忍不住沖動,掄起拳頭,對王經理大打出手。
接到報警,青州市公安局風景區派出所民警將仍在大吵大鬧的小徐抓獲。派出所里,面對民警的訊問,小徐還振振有詞地說:“他找借口不給工錢,我揍他天經地義!”
要工錢是天經地義,可用過激的方式討債要賬就可能觸犯法律,將會受到法律的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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